别让预存卡成敛财套路

社会

以各种优惠条件吸引消费者办卡充值、预付资金 , 如此消费方式人们并不陌生 。 然而 , 有采访人员梳理发现 , “预付消费”领域近年成了“卷款跑路”的重灾区 。

江苏新闻

在正常情况下 , 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经营者 , 预存资金办卡可以互惠互利 。 但如果有意布设套路蒙蔽消费者 , 则于法不容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以非法占有受害人钱财为目的 ,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 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 , 骗取受害人财物 , 数额较大的行为 , 就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 。

为使预付消费有规可循 , 早在2012年9月份 , 国家就公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 该办法要求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经营单位需要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建立企业资金存管制度;同时对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发卡备案制、预收资金余额比例、资金存管制度等作了规定 。 但在许多行业 , 这些规定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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