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补法律空白 保护创意产业 欧盟版权新规引争议( 三 )

欧盟改革修订版权法的初衷是保护媒体业和网络自媒体原创者的权益 , 但这一构想触碰了不同利益行业的“奶酪” , 并随之在欧盟范围内引发了一场激烈争论 。 在新版权法草案出台后 , 两大条款成为各方争议的核心内容:一是网络公司即使仅在其网站上刊登出版社所有的部分章节或内容 , 也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二是网络公司在刊登任意一件原创作品后 , 必须对此承担相应的版权保护义务 。 换句话说 , 网络公司必须安装相关的过滤软件 , 阻止“山寨”或抄袭这件作品的其他内容被上传至本平台 。

许多大型欧洲出版公司对上述规定表示欢迎 , 认为这将有助于保护原创者的经济利益与创作积极性 。 主导版权法修订的欧洲议会议员阿克塞尔·沃斯也指出 , 新版权法填补了许多法律空白 , 有望改变当前网络世界“抄袭者无法无天 , 版权所有者求告无门”的现象 。

但与此同时 , 来自各方的批评与质疑之声亦不在少数 。 许多欧洲小型出版商、艺术家、作家指出 , 这样的规定可能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 因为小公司与个人原创内容更加依赖类似于谷歌、雅虎这样的大型搜索引擎在网上显示 , 新版权法可能会无形中加强这些网络巨头的商业议价权 , 最终使网络世界的话语权被少数几家互联网巨头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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