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活拮据养不起孩子 将女儿以4万元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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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生活拮据养不起孩子 将女儿以4万元卖出

本文标题:夫妻生活拮据养不起孩子 将女儿以4万元卖出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养不起孩子?这对夫妻四万元卖女儿被判刑)

做父母的都千方百计防止孩子被拐卖,可溧阳市一对夫妻却为了4万元,将刚生下的小女儿卖到了安徽。近日,溧阳市社区矫正中心接收了两名因犯拐卖儿童罪而被判处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而这对夫妻的故事却让人“寒心”。

张某与王某在2016年领取结婚证,双方均系再婚。张某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子女,由其前夫自费抚养,王某与其前妻所生的两子女,由王某抚养。两人都以打零工为生,生活过得十分窘迫。

2016年5月,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张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但是去医院一检查,胎儿的月份太大了无法流产。张某发现,她的肚子比同月份的孕妇大出了一倍,果然,医院B超显示,张某怀的是一对双胞胎。 夫妻俩这下慌了神,如果两个孩子都留下,自己的生活压力太大,他们实在是负担不起四个孩子的生活费用。

于是夫妻俩商量后,决定将其中一个孩子送给他人抚养。怀孕期间,张某通过“中间人”,辗转找到了安徽省五河县一对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妇,并和他们达成了协议。2016年10月,张某剖腹产生下两个女婴。3天后,在收到4万元“营养费”后,王某将刚出生3天的小女儿交给了那对夫妇,并出具了放弃女儿抚养权的证明。?

2018年8月21日,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法庭上,这对夫妻一直强调,不是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的目的,只是在不能流产、经济状况又无法承担抚养两个孩子费用的情况下,才决定将其中一个送养他人。而且,是“领养”孩子的林某夫妇主动提出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他们也推拒过,如今他们也十分后悔,已将4万元退了回去。法院审理后认为,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这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几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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