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用“换脸”技术侵害他人肖像权( 二 )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中增加规定

人体基因等研究不得违背伦理道德

据悉 , 有的地方、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 , 开展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学研究 , 可能带来人体生命健康安全和伦理道德方面的风险 , 必须有严格的法律规范 。

草案二审稿在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中增加规定 , 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 ,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 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 不得违背伦理道德 。

据悉 , 这是我国法律首次针对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作规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