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网售第三方不得直接卖处方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天(19日)审议《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 。 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销售药品行为 , 草案增加规定 , 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备案 , 履行资质审查、制止和报告违法行为、停止提供网络销售平台服务等义务 , 并明确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

此外 , 草案还增加规定 , 国家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 , 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调查 , 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 , 依法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 , 维护药品价格秩序 。

同时 , 草案还加大了处罚力度 , 对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 。 落实处罚到人 , 对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 增加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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