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第二天被查出顽疾 生母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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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第二天被查出顽疾 生母离家出走

本文标题:孩子出生第二天被查出顽疾 生母离家出走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孩子被查出顽疾生母离家出走,娃爸起诉“维权)

男孩出生时,因患有先天性疾病,出生后不久就被母亲抛弃。眼下孩子快4岁了,父亲为了给孩子治疗,已花了16万左右的医疗费,仍未治好。无力之下,一纸诉状将生母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按月支付抚养费。4月17日,采访人员从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孩子母亲每月给付生活费550元,并承担孩子一半的教育费与医疗费。

家住海安市的牛某,与女友倪某一见钟情,二人很快住在了一起。没过多久倪某就怀孕了,但两人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2015年7月4日,儿子出生后,牛某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孩子出生的第二天就呕吐不止,经医院检查发现患有先天性疾病,十分严重,需要多次做手术。

儿子被查出疾病后没多久,倪某便离家出走了,牛某只得一人带着孩子,四处寻医。牛某称,儿子一天天长大,每当看到别的小孩有妈妈抱着,儿子都会询问自己的妈妈是谁,每次牛某都无法回答,只能叹气。

由于孩子看病花了很多钱,牛某逐渐无力承担。今年年初,他一纸诉状将孩子的母亲倪某诉至海安市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和自己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治疗等费用。他说,"孩子的疾病已花费16万左右的医疗费,目前仍在治疗中,希望法庭判决倪某每月能支付600元生活费,并承担一半的教育费和医疗费。"

开庭当天,消失许久的倪某出现了,她表示自己当初之所有离开不是因为想抛弃孩子,而是受不了牛某的家暴行为。倪某称,她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过孩子生活费,为孩子购买衣服等,但因自己还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因此无力承担更多。

该案经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牛某和倪某的儿子是非婚生子,但和婚生子具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父母同样具有抚养义务。经审理查明,倪某具有一定的收入,结合实际情况,其应适当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最终,海安法院依法判决倪某每月给付生活费550元,并承担孩子一半的教育费与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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