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儿童医院原院长受贿获刑十年

[江 苏 龙 网]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省儿童医院原院长受贿获刑十年

江苏新闻

4月10日 , 由安徽省淮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徽省儿童医院原院长金玉莲受贿一案 , 在淮北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 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 , 当庭以受贿罪判处金玉莲有期徒刑十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 金玉莲表示不上诉 。 据了解 , 这也是安徽省检察机关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 。

金玉莲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 并移送安徽省检察院审查起诉 。 今年1月29日 , 安徽省检察院指定淮北市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 。 据指控 , 2007年至2018年 , 金玉莲在担任安徽省儿童医院(原“安徽省立儿童医院” , 2013年更名)党委书记、院长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请托人在承建工程项目、采购医疗设备、销售药品、支付货款、结算工程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 先后多次收受15人贿送的现金、购物卡计人民币1161万余元、欧元4000元 。 检察机关认为 , 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鉴于金玉莲到案后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 , 自愿认罪认罚 , 检察机关在起诉中提出了量刑建议 , 并建议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