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子后遗弃 民政局申请撤销母亲监护人资格( 三 )

海淀区民政局认为 , 根据《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 , 马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 。 为最大限度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 , 海淀区民政局向海淀法院提出申请 , 请求撤销马女士监护人资格并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

目前 ,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冯芸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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