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探索法学“临床学”欲破“同案不同判”( 二 )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 , 现实中很难有绝对相同的两起案件 。 “即使表面上相似的案件 , 也会由于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及依据的请求权基础、当事人举证能力、证据规则等存在差异而产生区别 。 ”刘力表示 , 苛求个案裁判结果的绝对统一既不现实 , 也不符合司法规律 。

“类案审判”是类案价值取向和审判方法的统一 。 上海一中院正在推行的“类案裁判方法总结工作机制”通过对各类案件中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进行总结 , 形成解决某一类案件的统一思路 , 使同类事实获得相对一致的法律评价 。 据刘力介绍 , 此举能够增强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对法院裁判的可预测性 , 尤其能够引导当事人形成良好的诉讼心态和合理的诉讼预期 。

社会

刘力以法学“临床学”比喻类案裁判方法总结 , 即:从具体个案中提取司法“临床经验” , 经过系统梳理后 , 再用以完善应用法学方法论研究 。 “类案中有许多司法规律性的认识 , 这对于完善立法意义非凡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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