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门票门”后续:售票的文物管理处被认定无法人资格( 三 )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 2月22日 ,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岳麓书院门票的行政许可案 。 湖南师范大学教授倪洪涛和律师张丕穆状告湖南省发改委 , 认为其许可岳麓书院收取门票的行为违法 。

庭审中 , 倪洪涛认为 , 湖南大学这一教育机构无权出售岳麓书院作为5A级景区的门票 , 因为国务院和湖南省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 , 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 。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文物管理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 , 在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 , 向特定对象收取费用 , 但是 , 根据《行政事业管理办法》 , 其收费不但应当获得价格部门批准 , 还应当经过省级财政部门批准 。

澎湃新闻从庭审现场获悉 , 庭审持续了三个多小时 。 被告湖南发改委认为 , 他们并非“许可”岳麓书院收取50元门票 , 只是为其制定了50元“天花板”价格的门票规定 , 岳麓书院完全可以以更优惠的价格销售门票 。

据倪洪涛介绍 , 其诉至天心法院的行政许可案开庭后至今未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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