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响水爆炸事故十日:下风向1000米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标准( 四 )

灌河园区下游3公里、入海口2个点位至31日10时持续达标 。 沿海自来水厂取水口各类有机物均未检出 , 高锰酸盐指数为3.9毫克/升 , 氨氮浓度为0.1毫克/升 , 均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 。

根据爆炸事故的污染特征 , 经专家会商 , 确定此次环境空气应急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污染物 。 二氧化硫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为0.5毫克/立方米 , 氮氧化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0.25毫克/立方米 , 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限值0.11毫克/立方米 , 甲苯室内空气质量限值0.20毫克/立方米 , 二甲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限值0.20毫克/立方米 , 低于标准限值表明环境空气中该物质浓度是安全的 , 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 。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全省监测力量开展现场应急监测 。 (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