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洗稿”,就是剽窃( 三 )

“洗稿”侵害了何种权利

一般来说 , 被认定为抄袭的“洗稿”行为可能侵害原文著作权人的以下著作权权项或反不正当竞争法权益:1.署名权 , 除了转载时可能注明出处来源外 , 洗稿者一般都不会为原作者署名 , 此时就侵害了作者的署名权;2.复制权或

社会

信息网络传播权 , 对于纸媒“洗稿”纸媒的行为 , 侵害的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 , 对于“洗稿”网络中发表或传播的作品等行为 , 侵害的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3.改编权 , 对于增加“洗稿者”自己创作的部分内容或者嫁接了其他人作品的情形 , 可能形成侵权演绎作品 , 此时侵害的是著作权人的改编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 对于因为增删内容导致对原作品进行了歪曲或篡改的 , 则可能侵害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5.如果“洗稿文”仅抄袭了极少部分元素从而无法构成著作权侵权 , 但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与已经产业化经营的著作权人存在特定联系时 , 则不排除权利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要求保护其经营利益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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