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永亨银行上海两宗违法遭罚100万 以贷收费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9日讯 银保监会网址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2号)显示 , 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存在两宗违法行为:2016年至2017年 , 此行及部分辖属分行在办理部分贷款业务时 , 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2013年至检查日 , 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给予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 , 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 有违法所得的 , 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 , 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 ,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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