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当庭宣判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敲响“第一槌”( 三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作出部分判决 , 认定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构成侵权并判令其停止侵权 , 亦因此未对临时禁令申请作出处理 。 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不服上述判决 ,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请求撤销该判决 , 改判驳回法国瓦莱奥公司关于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于2月15日依法受理该案 , 组成五人合议庭 , 并于今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

合议庭经审理认为 , 被诉侵权产品具备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 , 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卢卡斯公司和富可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 , 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法律责任 。

临时禁令具有独特价值 , 判令停止侵害的部分判决尚未生效时 , 临时禁令可以起到及时强制执行的效果 , 能够更加充分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 。 鉴于本案当庭宣判 , 本案判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作出临时禁令裁定在本案中已无必要 。 因此 , 对于法国瓦莱奥公司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 , 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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