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业公司销售上千吨走私越南大米 被罚320余万元

米业公司销售上千吨走私越南大米

湖北武汉: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宣判

本报讯(采访人员周晶晶 通讯员柴斌)为增加利润 , 米业公司老板购买越南走私大米并指使员工销售 , 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 , 不仅公司被处罚金 , 自己和员工也担刑责 。 日前 , 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公诉的一起走私大米案获法院判决 , 涉案公司被处320余万元罚金 , 公司老板和一名员工也因罪获刑 。

湖北省孝感市瑞瑞米业公司成立于2009年 , 主要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和销售业务 , 罗某自公司成立起即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 2014年初 , 为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 , 罗某指派员工范某到云南寻找新的大米供货渠道 。 到达云南后 , 范某找到了从事大米走私生意的金某(另案处理)等人 , 与金某就购买走私大米之事进行了初步协商 , 并将协商结果告知了罗某 。 之后 , 罗某直接与金某联系 , 确定了合作关系 , 进一步商定了购买走私大米的品种、价格、数量等 , 以每吨人民币3900元至5300元不等的到货价格 , 开始从金某手中购买从越南走私入境的大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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