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妇“借名”贷款买房 儿子争房产将其诉上公堂( 二 )

李大爷和老伴都已经超过了60周岁 , 无法办理贷款 , 于是他和儿子商量 , 用儿子的名义贷款 , 由自己来偿还 。

贷款全部还清后 , 不料儿子却说此房应归他所有 , 竟把父母告上了法庭 。

儿子出具一份由其本人书写的“借款说明” , “借款说明”上写着“为还B小区的住房贷款 , 特向父亲借10万元人民币……”

自己还健在 , 儿子就不遗余力地争房产 , 这让老两口伤透了心……

到底是谁的房子?

李大爷与妻子都是年过80的老人了 , 本该到了颐养天年的时候 , 没承想 , 却因为与儿子、儿媳间的房产纠纷而无比闹心 。

事情还要从十几年前说起 。 那是2001年 , 李大爷已经去世的母亲在东城区拥有一处平房 , 恰遇当地危旧房改造 , 李大爷与兄弟姐妹几人签订了《遗产分配协议书》 , 分得了其中的两间小房 。

2001年11月 , 李大爷与北京市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签订了《危改区就地安置合同》 。 该合同约定 , 李大爷在A地区内有正式住房两间 , 应安置人口三人 , 分别为:产权人李大爷、之子李文涛、儿媳郭芳 。 李大爷自愿购买住宅发展中心在B地区建设的就地安置住房 , 安置住房房价款合计19余万元 。 李大爷支付首期购房款5万余元后 , 方可办理贷款 。

安置房的位置不错 , 共75平方米 。 据李大爷回忆 , 他与老伴交付了5万余元的首付款 , 并拿到了住宅发展中心开具的收据 。 但是 , 当时他和老伴都已经超过了60周岁 , 无法办理贷款 , 于是 , 他就和儿子李文涛商量 , 用儿子的名义贷款 , 由自己来偿还 , 并陪同儿子一起前往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了贷款 , 共计14万元 , 期限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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