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检方:对“涞源反杀案”女生父母决定不起诉( 二 )

同年5月至6月期间 , 王磊采取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 , 以自杀相威胁 , 发送含有死亡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 , 扬言要杀王某某兄妹等方式 , 先后六次到王某某家中、学校等地对王某某及其家人不断骚扰、威胁 。 王某某就读的学校专门制定了应急预案防范王磊 。 王某某及家人先后躲避到县城宾馆、亲戚家居住 , 并向涞源县、张家口市、北京市等地公安机关报警 , 公安机关多次出警 , 对王磊训诫无效 。 2018年6月底 , 王某某的家人借来两条狗护院 , 在院中安装了监控设备 , 在卧室放置了铁锹、菜刀、木棍等 , 并让王某某不定期更换卧室予以防范 。

2018年7月11日17时许 , 王磊到达涞源县城 , 购买了两把水果刀和霹雳手套 , 预约了一辆小轿车 , 并于当晚乘预约车到王某某家 。 23时许 , 王磊携带两把水果刀、甩棍翻墙进入王某某家院中 , 引起护院的狗叫 。 王新元在住房内见王磊持凶器进入院中 , 即让王某某报警 , 并拿铁锹冲出住房 , 与王磊打斗 。 王磊用水果刀(刀身长11cm、宽2.4cm)划伤王新元手臂 。 随后 , 赵印芝持菜刀跑出住房加入打斗 , 王磊用甩棍(金属材质、全长51.4cm)击打赵印芝头部、手部 , 赵印芝手中菜刀被打掉 。 此时王某某也从住房内拿出菜刀跑到院中 , 王磊见到后冲向王某某 , 王某某转身往回跑 , 王磊在后追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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