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回收利用如何防止出现“拼装车”?司法部回应

  中新网2月22日电 22日 ,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在谈及如何防止报废车回收利用时出现“拼装车”问题时表示 , 现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五大总成”只能够作为废金属回炉 , 报废车旧件渠道从法律上没有打通 , 再制造是难以发展起来的 。

  国新办2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 介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有关情况 。 会上有采访人员提问称 , 这次修改允许把报废机动车的五大总成再回收、再利用 , 这样一方面提升了回收利用的价值 , 另外一方面也产生了安全的问题 , 如何防止拼装车“死灰复燃”?

  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张要波表示 , 2001年制定现行《管理办法》时 , 当时主要考虑解决的问题是防止报废车、拼装车等上道路行驶 , 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 危害人身安全等问题 。 因此 , 为了确保安全 , 当时对报废车“五大总成”零部件的管理 , 采取的措施是非常严厉的 , 只能够作为废钢铁交给冶金企业进行“回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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