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开启小区车库新一轮整治 这些情况零容忍( 三 )

全面排查,摸清园区范围内车库出租情况和居住人员底数,建立“一户一档”;

各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党员大会,通报车库集中整治的相关精神,在规定时间内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好自行整改工作;

以小区为单位逐户上门做工作,限定时间内清理租住户;

组织街道的整治队伍上门做工作,劝导租住户撤离。

组织公安、综合执法局、供水、供电和社区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对车库出租住人、生产、经营等非正常使用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对未拆除防盗窗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储存或使用瓶装液化气、车库内违法隔断等进行强制整治。

如何保障整治行动推进?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园区管委会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吴宏担任组长,综合执法局局长史廉,公安分局局长段晴毅任副组长,各街道、社工委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组员。由“431”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车库住人整治工作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二)分工负责,落实责任

各街道、社工委:负责落实本辖区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举措。积极发动动员各种力量,组织引导社区居民自行开展车库整治,对于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应坚决予以整治取缔;

宣传部:负责和新闻媒体单位的沟通协调,多途径加强法律和政策的宣传解释;

政法委(信访局):负责做好来信来访接待,积极预防和处置非正常上访,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综合执法局:负责会同街道、社工委对擅自改变车库结构进行出租、安装防盗窗、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罐等影响疏散逃生等情况开展清理整治;

规建委:负责居住房屋使用安全、房地产经纪、物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利用出租车库进行非正常经营、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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