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购买手机名义骗取贷款,两男子分别获刑( 二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武某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 , 骗取被害人帮助其取得手机分期贷款 , 其中 , 武某某诈骗数额为119145元 , 数额巨大;被告人李某某诈骗数额71596元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 被告人武某某归案后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 被告人武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 是主犯;被告人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 系从犯 , 依法应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主动投案 , 系自首 , 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 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 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

综上 , 判决被告人武某某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 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采访人员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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