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上综合保险 全国首创( 二 )

风险防控综合保险包含了营业场所安全类风险和合同履约责任类风险 。 也就是说 , 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或者培训机构发生破产清算、停止营业等情况 , 保险公司将予以理赔 。 宁波市教育局终民处处长陈鸿祥介绍说 , 这既可保障消费者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 又减轻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责任风险和举办者的经济压力 , 建立起第三方保险“托底”的风险防控机制 。

据介绍 , 该保险适用于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 , 并在民政、市场监管或编委办等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 由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作为风险防控综合保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 主要保障营业场所安全类风险和合同履约责任类风险 。

在保障额度方面 ,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保险机构协商确定保险责任分项保额 , 其中营业场所安全类风险累计责任限额最低为200万元;合同履约责任类风险投保最低责任限额为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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