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主管与售楼员沆瀣一气 1套房子加价25万卖给购房者( 三 )

  法院查明,2015年下半年,被告人徐凉、王飞经预谋,伙同并指使被告人邢丽、魏洪、杨晖,利用徐凉、王飞担任主管职务上的便利,采用控制房源、加价销售的手段,以虚构“工抵房”、“有原订房人需退还定金”等名义,向购房者加价销售10套房源并侵吞加价款。

  其中,被告人徐凉涉案的房源共计9套,涉案犯罪金额达100.6万元;被告人王飞涉案的房源共计10套,涉案犯罪金额达118.8万元。归案后,五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

  法院认为,五名被告人共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其中被告人徐凉、王飞犯罪数额巨大,且系主犯。法院综合考虑各因素作出判决:被告人徐凉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王飞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被告人邢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魏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杨晖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同时,将五名被告人退出的款项34万余元发还被害单位,并责令被告人按照各自参与的犯罪金额继续退出尚未追缴的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买房者多从销售人员口中得知房源剩余情况,存在不公开、不公平的风险。事实上,无论是购买“工抵房”还是“退房”,都有正当的购买程序,消费者在买房时要擦亮眼睛。

(实习编辑 刘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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