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清华"商标被在线课程擅用,清华大学起诉维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月9日消息 , 原告清华大学诉称 , 其于1998年已经取得了“清华”商标 , 经合法续展 , 该商标现仍在法律有效保护期内 。 “清华”二字已逐渐成为清华大学的简称 , 在教育领域享有极高声誉 。 近期原告发现被告一路先生、被告二北京老路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制作经营的在线课程“用得上的商学课每天七分钟听清华MBA的内容课程”在被告三凤凰爱听(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手机凤凰网“凤凰FM”网站中进行宣传推广并销售 , 涉案课程在宣传推广中突出使用了“清华”字样的商标标识 , 极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 , 该行为侵犯了原告清华大学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 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 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等 。 海淀法院将于1月9日14时开庭审理此案 。


称"清华"商标被在线课程擅用,清华大学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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