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小学寒假从1月26日开始 明确规定严禁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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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小学寒假从1月26日开始 明确规定严禁补课

本文标题:江苏中小学寒假从1月26日开始 明确规定严禁补课

江苏中小学寒假从1月26日开始 明确规定严禁补课

刚刚,江苏省教育厅发布中小学幼儿园的寒假通知。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为: 1月26日至2月17日,2月18日开学上课。此外,还特别提到了严禁补课。

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2019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行事历时请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各地各校应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

学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确保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要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的作业,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要将国家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的决心传达到每个家长,动员学生家长在假期不要盲目跟风参加社会补课,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发展自信。

通知提出,要回归教育初心,从严规范各类办学行为。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 26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 2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8) 23号)要求,以务实的举措、实际的行动,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当前,正值学期结束,各校在组织期终考试时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试题内容不得超课标超进度,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期终考试试卷进行抽查。各地各校严禁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课或兼课,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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