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乘客开车门致骑车人死亡 法院判其赔偿24万( 二 )

事发后,交管部门对该交通事故作出事故认定书,认为司机和乘客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死者不承担事故责任。

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书,耿某的丈夫丁某要求撤销这份责任认定书,改成司机承担主要责任,乘客承担次要责任,耿某不承担责任。他认为,司机没有紧靠道路右侧停车,而且没有提醒乘客开门时不得妨碍非机动车通行,具有重大过错。

而乘客也对这份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她要求改成司机承担主要责任,她和死者承担次要责任。她认为,司机在禁停路段停车,没有紧靠道路右侧停车,同时停靠的时候没有开启右转向灯。耿某在开电动车的时候车速过快,且没有靠右行驶,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9月6日,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复核结论,维持原有的事故认定书。

死者家属向6被告索赔94万

据调查,肇事车辆是司机在某租车公司分期付款购买的车,在某保险公司和某某保险公司投保。耿某的丈夫和儿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司机、某租车公司、肇事车辆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滴滴公司、乘客共6个被告告上法庭,索赔94万余元。

庭审中,租车公司和滴滴公司均认为不该承担责任,司机和两家保险公司认为应该承担部分责任,而乘客认为耿某的合理损失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

死者家属获赔80多万

耿某是否存在过错并需要分担相应责任呢?法院认为,虽然事发时死者未佩戴头盔,但目前国家、江苏省、南京市都没有明确要求骑乘电动车甚至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头盔的规定,不能认定死者没有戴头盔有过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发时,耿某骑电动车是否超速,乘客在向公安部门进行复核的时候就提过这个,但这个观点没有获得公安机关的认可,因此不能认定耿某超速。综上,死者在此事故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司机和乘客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法院并不认为,乘客要求停在这里,司机就可以将车辆停在禁停区域,除非遇到胁迫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车辆停下后,司机以平和的语气说 " 慢一点 ",也许可以理解为 " 慢一点,先不要下车 ",但更多人会理解为 " 慢一点,可以下车 "、" 慢一点下车 "。司机有义务保障乘客的安全,要在乘客下车之前就提醒开车门时候注意安全。乘客坐在右后门,并不能从后视镜看到车外后方的情况。综上考虑,司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乘客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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