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有偿补课”查处情况 37所学校被点名( 四 )

4.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实验中学对某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进行处理,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全额退还学生家长所送的补课费用,取消其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5. 苏州市张家港市教育局对张家港常青藤实验学校2名教师有偿补课进行查处,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常熟市教育局对常熟市淼泉中学某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并从事有偿补课进行查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昆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对娄江实验学校某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徐公桥小学某教师参与经营管理培训机构进行查处,给予记过处分。

6. 南通市崇川区教体局对崇川区郭里园小学某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进行查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退还所收补课费用,对郭里园小学领导班子进行提醒谈话。海门市教育局对育才小学某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海门市悦来初中某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进行查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和晋升高一级岗位、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40% 的处理。

7. 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局对灌南县初级中学某教师打骂体罚学生进行处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赣榆区教育局对赣榆区墩尚中心小学某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进行处理,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对该校分管领导等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东海县教育局对东海县牛山街道郇圩小学临时代课某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给进行处理,给予辞退、师德考核不合格、退回违规所得处理,并对牛山街道小学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及郇圩小学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8. 淮安市清江浦区区委教育工委对北京路中学5名教师违规在班级中推销英语教辅产品、收受好处费进行查处,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淮安市清河开明中学对学校5名教师违规在班级中推销英语教辅产品、收受好处费进行查处,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 盐城市响水县教育局对响水县第一初中某教师和响水县第一小学某跟岗学习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进行查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建湖县教育局对建湖高级中学某教师、建湖县上岗高级中学某教师、建湖县高作中学某教师(交流至县汇文初中汇文校区)从事有偿家教进行查处,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10.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对邗江中学(集团)维扬中学某教师有偿补课进行查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扬州市梅岭中学对学校某教师有偿补课进行查处,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扬州市树人学校对初中部某教师违规在社会机构培训兼职给予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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