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一男子将前女友告上法庭 因“借”其身份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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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一男子将前女友告上法庭 因“借”其身份买房

本文标题:昆山一男子将前女友告上法庭 因“借”其身份买房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昆山男子将前女友告上法庭,只因当初 “借”了女友身份买房?)

情侣之间感情甜蜜时,不管是出于婚嫁、投资或规避政策限制需求,"借名"买房的情况时有发生。可一旦感情闹掰了出现裂痕,分手后,房屋产权究竟归谁极易起纠纷。 近日,昆山法院就审理了这样的一起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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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和徐小姐都是在昆山工作的外地人,经朋友介绍谈起了恋爱,双方感情不断升温,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两人商议购房,以备结婚之用。但由于一直以来张先生未缴纳社保不具备购房资格,经过商量后,两人以徐小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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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还补签了一份《借名购房合同》,合同约定了"借名"购房的事实。购房的所有书面材料均由徐小姐签名,而购房款及一切税费全部由张先生支付。《借名购房合同》还明确,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一切权利归张先生所有;如两人领取结婚证,则该商品房属于夫妻共有,在未领取结婚证之前,张先生必须按时还房贷。

可好景不长,双方购房过程中因感情不和分手,最终因房屋产权归属发生争执并引发激烈矛盾。无奈之下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法院审理后查明,诉争房屋的产权已登记在被告徐小姐名下,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张先生支付了30万元的首付款后,没有继续再支付任何费用。徐小姐为了偿还购房款,向银行贷款并按期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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