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9月22日开考( 四 )

第一阶段客观题考试,在规定的时间(9月12日至9月21日)内,自行上网,按要求打印准考证。

第二阶段主观题考试,在规定的时间(10月15日至10月19日)内,自行上网,按要求打印准考证。

2、携带好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请携带好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两证必备,缺一不可。

3、了解考场设置及周边交通情况

一般考前一天下午16时起,各考点将在门前,展示考场设置及有关设施分布情况,并公布有关考试规则和注意事项等。届时,请考生到自己参考的考点,进行实地察看,了解线路交通情况。并注意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点,勿搞错。

4、认真考试,遵规守矩、讲诚信、不作弊

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共同营造诚信参考、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首先是按要求,服从指引,有序进入考场; 其次是按要求不将不允许携带的物品带入考场,如:纸张、水杯、电子产品及手机进入考场,无关物品要摆放到指定位置,尤其是手机必须关机;考试时有问题要及时举手告知;考试中勿东张西望,大声喧哗,更不要动歪脑子试图作弊;考试完毕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卷,离开考场要安静,不要携带试卷、答案等与考试内容有关东西出考场。我们的考试是全程实时监控。

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将依据有法规,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考试作弊者,还将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应试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所地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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