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女干部挪用公款419万元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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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女干部挪用公款419万元炒股

本文标题:财政所女干部挪用公款419万元炒股

从江阴获悉,顾山镇财政所一名女干部挪用公款炒股,近日获刑。

“被告人刘燕在担任江阴市顾山镇财政所副所长、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财政和资产管理科科员期间,利用负责江阴市顾山镇财政资金拨付、发放工资、补贴等职务便利,自2014年1月至2018年1月,挪用公款19笔共计419万余元……”日前,在江阴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检察官宣读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燕的犯罪情况。该案是江阴市监察委留置“第一案”。

刘燕自2008年2月起,一直在顾山镇负责单位财务方面的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发现了镇里拨付资金流程中有一段处于监管真空的审批环节。

“何不利用自己负责镇财政资金拨付、发放等工作的便利,通过‘打时间差’,将本应及时入账的公款拿去购买承兑汇票,再将承兑汇票填入单位账目之中,从中赚点汇票贴息?”这种行为在刘燕看来,仅仅是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违规操作,并不是什么犯罪行为。

于是,刘燕在2014年和2015年各挪用了一次公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刘燕发现,自己挪用公款非常方便,也没被人发现。

此后,刘燕又发现了除购买承兑汇票赚取贴息之外的其他“发财路子”:刘燕自己炒股,时常需要资金周转,对外借款不易,因此她就将自己或朋友名下的信用卡进行套现,再投入股市,待到还款日前夕再用公款还贷,还款成功后再进行套现,用套现的钱还入单位账户。就这样,刘燕又开发了一条“挪用公款专线”。

为顺利实施上述操作,刘燕办理了多张信用卡,反复“拆东墙补西墙”。有时,她将公款用于归还炒股套现的贷款,有时则直接将公款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来赚利息。

在利益面前,刘燕的贪欲不断膨胀,她越陷越深——2016年挪用公款5次,2017年挪用公款11次。

从2014年的第一次,到2018年1月被抓获时的最后一次,刘燕利用多张银行卡进行转账操作,先后19次将总计419万余元的单位公款挪作个人使用。其中,50万元公款被挪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369万余元公款被挪用后进行了营利活动,获利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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