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碰擦”不撤离 今年上半年95名司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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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碰擦”不撤离 今年上半年95名司机被罚

本文标题:“小碰擦”不撤离 今年上半年95名司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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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人未伤、车能动”的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该尽快离开现场,相约到快速理赔中心处理,然而今年上半年,有95名驾驶人在接到警方通知后,仍拒不离开事故现场,影响交通,分别被罚款200元。

6月3日中午,南京交警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查发现,赛虹桥立交上一辆苏A号牌的别克小轿车与一辆宁波号牌雪铁龙轿车发生碰擦,事故并不严重,两位司机却在现场争执起来。很快,这起事故导致应天高架东向西路段交通拥堵严重。指挥中心民警通过车牌号,查到两车车主电话,致电要求其拍照固定证据后迅速撤离现场,但两人均拒绝撤离。随后,南京交警八大队民警穿过拥挤车流,好不容易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撤除,随后,又分别对驾驶人丁某和孙某开出200元罚单。

交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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