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存复杂情形 事故责任与赔偿不能完全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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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存复杂情形 事故责任与赔偿不能完全对等

本文标题:交通事故存复杂情形 事故责任与赔偿不能完全对等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机动车明明无责,车主却要赔偿全责者损失)

发生了交通事故,机动车担责才需赔钱吗?近日,江宁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明明无责,最后却承担了10%的赔偿责任。

采访中采访人员了解到,交通事故处理中也存在“疑难杂症”,除了责任明确的事故外,还有交通意外和无法认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有时与事故责任并非完全重合关系。

机动车被认定无责,却要赔偿肇事者损失

近日,司机吴某拨打政务热线12345投诉,他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判定无责任,可交警却不让肇事者赔他修车款,他表示无法理解。

这起事故发生在4月底。当时,吴某在路口等红灯,绿灯亮了,他刚发动车辆,王某骑着电瓶三轮车闯着红灯逆向行驶过来。吴某避让不及,与其撞在一起。江宁交警大队东山中队民警勘察现场后认定,王某担负全部责任,吴某无责。

随后,吴某花了150元修了自己的车,王某修车费加医药费共1200元。吴某认为王某作为责任方应赔偿他150元车损,可交警却告知:机动车虽然无责,也要承担王某10%的赔偿责任,1200元的10%是120元,与吴某车损差不多。

吴某一听,怒了,为什么没责任还要给过错方赔钱?他拨打12345投诉交警不作为。交警将吴某请到中队,指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向其解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所以说,并不是没有事故责任就不用赔钱。”交警耐心解释道。经过4次调解,吴某终于解开心结,同意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时,机动车有可能要赔钱

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刘宁告诉采访人员,处理交通事故相当复杂,并不能简单地将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画等号。

据介绍,交通事故处理结果一般有三种,除了最常见的能认定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外,还有无法认定责任事故和交通意外。

“无法认定责任的交通事故并不少见。”刘宁告诉采访人员,很多人发生事故都找交警评理,可是交警也不是万能的,在没有监控视频、没有目击证人、现场没有有用证据、双方供述不一致情况下,交警有时也只能做出“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处理结果。

无法认定事故责任,大多数情况下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但这也不是一定的。刘宁说,就在去年年底,他处理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陈某骑着电动自行车经过秦淮区汇景北路一路口时,突然摔倒,左小腿骨折。面对交警,陈某称摔倒原因是为了避让路口一辆突然驶出闯红灯的汽车,但车主却说自己没有闯红灯。该事故地点没有监控和其他目击者和有用证据,刘宁只能做出无法确定事故责任的认定。后来,陈某将机动车车主王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判决,虽然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但王某要承担陈某医疗费用。

江宁淳化交警中队相关负责人也告诉采访人员,在他们辖区也多次发生过类似案件,在交通行为中,与机动车相比,行人和非机动车属于弱势的一方,因此机动车司机应格外小心行驶。

交通意外双方无责,赔偿可能少不了

与普通交通事故相比,交通意外的发生几率要小很多,并且事故双方都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江宁交警大队高新园中队一位事故民警告诉采访人员,最典型的交通意外是公交车意外,公交车发动或为了避让险情刹车时,车上乘客摔倒受伤,双方都没责任,乘客损失一般由公交公司所购买的保险偿付。

不过,并不是交通意外都不需要赔偿。刘宁透露,他曾处理过一起交通意外,一名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正常行驶时,路边突然窜出一只猫,他紧急刹车,结果摔倒在地,电动自行车因惯性在地上继续滑动,结果将前面一辆电动自行车给绊倒,导致前车骑车人骨折受伤。“虽然这起交通事故仅是意外,但法院最后判定后车骑车人要承担伤者的医药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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