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一市民遭遇无良房屋卖家 要给钱才肯把户口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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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一市民遭遇无良房屋卖家 要给钱才肯把户口迁走

本文标题:江阴一市民遭遇无良房屋卖家 要给钱才肯把户口迁走

今年3月份,江阴市民张师傅卖了一套位于花园小区的学区房,整个交易过程都非常的顺利,可是谁知道,最后却因为张师傅自己的原因,导致尾款始终无法到位。这个问题拖了整整两个多月了,至今还没法解决,这让张师傅非常的郁闷。

张师傅一家三口原本是住在花园小区。早在2006年,他就未雨绸缪的给当时正在读小学的儿子在双牌一村买了一套二手房,留作婚房,现在儿子到了适婚的年龄,提出想要买一套环境好一点的房子,张师傅夫妻俩商量后决定卖掉花园小区的老房子搬进双牌一村,同时再给儿子另外买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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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小区的房子是市中学区房,今年3月份,张师傅通过中介挂了出去,很快就找到了买家,整个交易过程都挺顺利,可就在他打算把户口从花园迁入双牌一村时,却发现那套自己买后住了十几年的房子里居然还有别人的户口,原来是之前卖家的老父亲的户口还挂在里面!

张师傅搞不明白了,房子买了十几年,上家的户口怎么一直没有迁走,当时的电话号码早已成了空号,张师傅通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对方。

虽然对方满口答应会把户口迁走,但是拖了一个多月也没有去办。前几天,张师傅又打电话给他,对方突然提出要给钱才肯迁走户口!这让张师傅又好气又好笑,凭什么问我要钱?结果对方说:随便你,给钱就迁,不给钱就不迁!

张师傅认为,2006年他按照当时谈好的价格,一分不少的把房款都支付给了对方,家里都有合同和证明,上家本就该把户口迁走,现在却开口要钱让他很不理解。现在对方不肯把户口从双牌一村迁走,张师傅一家的户口就无法从花园小区迁出,而自己不迁出,买自己房子的买家也就无法落户花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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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学区房,买张师傅房子的买家怕到了开学时间还没迁入户口,孩子上不了学,催了张师傅好多次。而买家落不了户,还有八九万块的尾款张师傅就拿不到。同时,他给儿子购买的新房早已过了交首付的期限,目前还缺8万块钱,这让张师傅很是着急!

花园小区卖的房款拿不到,那边订的房子钱却没法付。户口迁不了,不仅耽误张师傅给儿子买新房,还很有可能会影响买家孩子的落户上学问题,张师傅内心的焦虑和压力可想而知,可是上家一口咬定给钱才肯迁户口,张师傅又气愤又无奈。

张师傅再次拨通了对方的电话。电话里对方称当年房子卖亏了,要再给2万元才同意把户口迁走。对于这样的要求,张师傅表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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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方这么做到底合不合理?为此,采访人员咨询了律师。

律师表示:原来的卖家肯定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房子卖掉以后,作为二手房买卖的上家,他有附随的义务,把户口迁出去,让买家可以顺利的把户口迁进来。要加价才肯把户口迁走,是没有合法依据的。

对方坚称不给钱就不迁户口,如果张师傅不愿出钱,这个问题还能解决吗?

律师表示,张师傅完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张师傅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房东赔偿没有把户口迁走给他造成的损失,或者违约金,通过这个途径给上家施加压力,让他把户口自愿迁出。另外一个办法,张师傅也可以带着房产证到派出所要求强迁户口。在2016年的11月1号,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以后,张师傅可以带上他的房产证等相关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要求派出所把原来的房东户口迁到所在社区的家庭户口,然后张师傅就可以把自己的户口再迁进去。

二手房买卖在生活中非常的普遍,交易中的户口纠纷案例也很多。律师提醒买方,主要抓住两点注意事项,就能避免纠纷的发生。第一点,在购房的时候,首先确认一下,有多少人的户口还在房屋里面,因为出卖人的户口不一定在里面,但可能他的家属的户口在里面。建议把他的家属也列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要求他们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确定一个时间把户口迁出。第二点,在合同里面加入一些条款,比如说如果没有及时把户口迁走的话,要保留一个尾款,或者说是每天承担多少违约金,甚至超过一定时间的时候,买方可以行使合同的解除权,这样可以让卖家尽早的把户口迁走,保护买家的利益。

根据律师的建议,张师傅带着房产证到派出所申请了户口强迁,社区的片警也已经接受到了他的申请,答复他过几天就能够办好,这下张师傅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等户口迁好了,其他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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