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校外培训机构大整治 取缔无证办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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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校外培训机构大整治 取缔无证办学机构

本文标题:张家港校外培训机构大整治 取缔无证办学机构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张家港校外培训机构大整治!查哪里,查什么,什么时候查都在这里!)

4月27日,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为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强力清理整顿校外培训行业乱象,全市各部门将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张家港校外培训机构大整治 取缔无证办学机构

今年2月底,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有照无证、‘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6类突出问题。

那么我市此次排查摸底

查哪里?查什么?

什么时候查?

排查摸底重点区域——

校外培训机构密集的商业街、写字楼、学校周边和城市综合体等场所为重点,辐射周边街区背街小巷。

排查摸底重点内容——

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组织、招生宣传等情况。

一、从源头抓起。

①积极开展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实践探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四点半学校”建设全市小学全覆盖的基础上,整合学校、社区、社会三方资源,逐步缓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小学生无人看管的问题。

②开展专项教育督导检查,对学校违规办学和加重学生课外负担的行为依法查处,进行通报并对学校的各类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③杜绝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的利益联系。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查处中小学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或管理、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二、规范有证机构办学。

①督促自查自纠。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相关学科等级考试及竞赛;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专(兼)职教学或管理工作等。

②规范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收费标准等要提前30天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师资要满足“不少于5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合同在聘教师(以缴纳社保为依据)”和“幼小初高”四类不同学段的匹配条件。

三、规范公益性培训。

各级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开办的公益性惠民培训项目,一律不得含有面向未成年人开展语数外物化等与升学或考试有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培训(教学)活动、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

5月30日前,各镇(区)完成辖区全面排查摸底工作。

6月10日前,通过张家港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zjgedu.cn)公布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排查摸底结束,就是整治阶段了,

全市首轮集中整治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20日。

一、严格办学资质审查。把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凡在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禁止“无证(指《办学许可证》)无照(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有照无证”办学,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若符合办学条件(基本条件为:办学场所建筑面积超300平方米且房屋性质为商业服务,取得房屋质量合格证明、消防合格证明),须到教育部门补申请办学许可证,并于5月底前完成领证手续。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本市辖区内所有主流媒体、户外广告、网站网络传媒等,对于未能出具“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接受其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招生培训相关广告宣传业务,已经受理的须立即撤除和撤销。

二、取缔无证办学机构。对逾期未能办证且仍不停止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根据相关法规,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城管、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责令其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同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已构成违法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为无证机构提供场所、广告等便利的机构或个人,由消防、市场监管、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变更经营范围、吊销营业执照、责令拆除户外广告、广告号码停机等相关惩戒。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因无证办学被取缔和惩戒的机构或个人,纳入“办学不良行为”黑名单,三年内无资格申办办学资质。

此外,

每年还会定期开展联合督查,

定期督查时段:

每年6月20日~7月20日

1月20日~30日

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需要你的一份力量。如果你有教育培训市场违法违规办学线索,你想反映相关问题,市教育局及各镇(区)教管办培训机构违规违法办学监督举报电话请收好!

市教育局教育服务大厅电话:58215343

保税区(金港镇)教管办电话:58339528

经开区(杨舍镇)教管办电话:58225908

冶金园(锦丰镇)教管办电话:58955079

塘桥镇教管办电话:58441042

乐余镇教管办电话:58966050

凤凰镇教管办电话:58452067

南丰镇教管办电话:58620435

大新镇教管办电话:58761573

常阴沙党政办电话:589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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