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盗取1500余网络账号牟利千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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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盗取1500余网络账号牟利千元被判刑

本文标题:“黑客”盗取1500余网络账号牟利千元被判刑

如今,网络媒体账号已经成为很流行的社交工具。因此就有不法分子瞄准其中的商机,窃取账号转卖给他人牟利。最近,一名“黑客”因盗窃买卖网络媒体账号被判刑。

现年35岁的苏某是山东聊城人,以前在工地上打点零工。去年7月底,他听自己的堂弟说,有个赚钱门路,简单方便,只要坐在家里玩玩电脑动动鼠标,就能轻松赚大钱。苏某堂弟说的赚钱门路,就是拿专门的盗号软件,检测他人的账号,然后自动生成账号和对应的密码。简单地说,只需用扫号软件扫一下,就能把其他人的账号盗了,然后再卖钱。

当时,苏某正好手上没有工程做,便答应了。后来,在堂弟手把手地示范下,只有小学文化的苏某一学就会了。

苏某将窃取的账号按登录的难易程度分类,以不同价格卖给了下线。

短短一个多月,苏某非法获取账号用户名以及密码1500多组,后转卖给他人获利,非法获利1000余元。

去年9月,我市新北区警方根据线索,破获了一起盗卖微信号大案,抓获了苏某的堂弟以及上线等,再顺藤摸瓜抓获苏某。

前不久,苏某被押上新北区人民法院受审。

法庭审理认为,苏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获取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已经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法院一审判处苏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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