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通报江苏等地违规办学 乱收费问题突出( 二 )


三、一些地方违规办学、教育乱收费问题突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违规办学、教育乱收费现象 , 要求对办学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督查发现 , 一些学校仍存在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问题 。 河北省燕京理工学院校园网络价格超出三大电信运营商市场价格1倍 。 燕京理工学院校内移动网络运行速度慢 , 学生只能购买校方提供的校园网络服务 , 价格超出三大电信运营商市场价格1倍 。 该校2019年校园网络收费超过800万元 , 2020年9月份超过100万元 。 江苏省南京交通科技学校变换花样违规办学招生收费 。 2018年以来 , 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多次对南京交通科技学校违规办学行为采取取消招生资格、下达整改通知等处罚措施 , 但该校仍通过与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合作招生、假借其他公司名义在已被停止办学的原校区招生办学、聘用部分无相应资格教师等方式 , 违规招生授课 , 共累计招生3819人 , 收费6374万元 。 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该校假借其他公司名义办学、安排无相应资格人员上岗等违规行为查处不力 , 未能有效落实监管责任 。 浙江省嘉兴市多所学校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品牌的平板电脑 , 违规收取教辅软件服务费 。 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要求 , “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 。 嘉兴市实验初级中学、秀洲现代实验学校等多所初中学校通过开展“平板教学”分班等方式 , 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品牌的平板电脑 , 捆绑搭售教辅软件 , 并违规收取软件服务费 。 嘉兴市2.2万余名初中生参加“平板教学” , 以人均支付费用5000元估算 , 花费超过1亿元 , 其中平板电脑硬件花费近7000万元 。 河南省周口市天立学校虚假宣传非法招生违规收费致近百名高中生成“黑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3部门《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 营利性民办学校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 。 然而 , 2019年9月周口市天立学校在尚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的情况下违规招生;在未取得政府部门核发的收费标准批文情况下 , 向学生收取2019—2020学年费用2143.5万元以及其他费用 。 周口市、区两级教育部门未对天立学校非法招生办学行为及时查处 , 导致103名学生无法办理学籍;市场监管等部门未对该校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制止、处理 。 湖南省部分学校违规收取“补课费”、“培训费”、“就业服务费”等 。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要求 , 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 。 岳阳市华容县第一中学自2019年下学期以来 , 按照每学期高一学生每人950元、高二学生每人980元的标准收取补课费 , 今年上半年因群众举报被通报处理后 , 虚假整改 , 暑期继续按照每名学生670元的标准向部分学生收取补课费 。 2019年下学期至2020年上半学期累计违规收取补课费约632.3万元 。 教育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 高等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 , 未经财政、发改、教育部门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 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与湖南军敏舞苑合作开设舞蹈表演专业 , 在收取每名学生每学年7500元的学费之外 , 该校违规允许军敏舞苑以“培训费”、“就业服务费”等名义向该专业2018级106名学生、2019级111名学生每人收取1万元 。 广东省部分学校借普通话测试、空调安装等名义违规收费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 , 普通话测试费用收费标准为每人次不超过50元 , 在校学生减半收费 , 贫困生免收 。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借组织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测试之机 , 违规将普通话测试收费标准从每人次25元提高到每人次80元 , 仅2019年就多收取费用45万余元 。 东莞市教育部门、价格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未对该学院的违规收费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查处 。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在没有文件依据、没有经过审批的情况下 , 以高出合同金额1倍的价格向学生收取空调安装服务费 , 并将违规多收的费用纳入学校账户 。 广州市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未对该学院的违规收费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查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