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第三季度一般食品类投诉首次占据榜首

昨天,采访人员从镇江市市场监管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了解到,今年第三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6807件,同比增长28.65% 。其中消费投诉1960件,占总量的28.79%,同比下降2.44%,办结有效投诉1789件,办结率91.2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45万元;受理举报465件,占总量的6.83%,同比增长44.86%;接受消费者咨询4382件,占总量的64.37%,同比增长22.03% 。
第三季度受理的1960件消费投诉中,商品类投诉1124件,占受理总量的57.3%;服务类投诉836件,占受理总量的42.7% 。
具体来看,商品类投诉中位列前五位的分别是:一般食品、日用百货、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和装修建材 。服务类投诉位列前五位的分别是:餐饮和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停车服务、电信服务 。
食品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 。一般食品类投诉共受理260件,首次位居商品类投诉榜首,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3.13%,同比增长13.54% 。主要涉及肉类及肉类制品、乳制品、粮食及其制品 。
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腐败变质、过期、含有异物、网络平台购买的食品标识标注不规范等 。此外,商家对食品的功效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也引起较多纠纷 。对于一些食品投诉,难以搞清楚究竟是食品生产加工及销售环节问题,还是与消费者保存不当有关 。特别是有些不需要包装或有包装但已开封的食品,商家往往质疑异物及一些密封预包装食品属于消费者故意为之,目的不只是为了退货退款而是为了得到更多赔偿,调解工作难度加大 。
(陈红生 俞佳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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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食品,有五点需注意
为此,镇江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用感官初步鉴别 。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 。
二是挑选食品时看包装 。观察包装物有没有破损,印刷是否正规,避免买到受到污染或者假冒的食品 。
三是注意看说明和标签 。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四是注意收集市场监管部门在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发布的食品质量抽检信息,避免购买和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五是消费者尽量到证照齐全、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场所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 。(陈红生 俞佳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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