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禁止遛狗第3次直接捕杀”:正在研究相关情况

|官方回应“禁止遛狗第3次直接捕杀”:正在研究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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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云南威信县新出台的犬只管理规定引发舆论关注 。威信县政府 图11月15日 , 云南昭通市威信县主要领导就“城市禁止遛狗第3次直接捕杀”的新规回应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说 , 威信县对于犬只管理规定引发的舆情非常重视 , 正在召集多部门研究此事 , “城市管理要规范 , 但任何事都要依法依规 。 ”
【|官方回应“禁止遛狗第3次直接捕杀”:正在研究相关情况】11月13日 , 威信县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威信县文明养犬、禁止遛狗的通告》称 , 为加强威信县城市规划区养犬的管理工作 , 倡导市民文明规范养犬行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威信县实际情况 , 规定市民必须对所养犬只实行栓养或圈养 , 如不按要求进行栓养或圈养的 , 一旦发现 , 第一次、第二次给予警告和罚款 , 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威信县出台的犬只管理规定对县城内遛狗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县城城区内禁止遛狗 , 一旦发现 , 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县城市主管部门将根据《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 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 ”
威信县新的犬只管理规定出台后 , 引发舆论关注 。 有评论认为 , 当地规定犬只必须进行栓养、圈养还能理解 , 但一刀切地禁止在县城内遛狗就是一种懒政行为了 。
威信县城多位民众对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表示 , 政府加强犬只管理他们完全支持 , 但管理手段太过粗暴 。 威信县城居民李先生对采访人员表示 , “先不说一次、二次警告罚款之后就直接捕杀是不是太过残忍 , 城区里禁止一切形式的遛狗 , 这不就直接等于宣布禁止养狗了?不能因为少部分养狗人的不规矩而让全县城的狗儿一起承担后果 。 ”
11月15日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联系上威信县委宣传部部长陶永朝 , 对方表示对于相关情况需要了解后才能答复 。
此后 , 威信县主要领导对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表示 , 威信县对于犬只管理规定引发的网络舆情非常重视 , 多个部门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研究 , “政府部门出台文件 , 一定要有法律依据 , 规范管理 , 服务群众 , 不管初衷怎么样 , 都要回归到依法依规处理 , 我们会及时处理 。 ”
该领导表示 , 此前威信县也发生过犬只伤人事件 , 公安部门进行过处理 , “养狗人士、爱狗人士我们要尊重 , 但不能因此伤害到其他人 。 我们这里也发生过小孩被狗咬的事 , 这是一个需要各方规范管理的问题 。 ”他表示 , 不管怎么做 , 都要依法依规 , 任何事情都不能简单化 。
江苏龙网_标题是为《云南威信回应“都市禁止遛狗第3次直接捕杀”:城市管理要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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