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赖账提交虚假证据 溧阳一男子被法院罚款5000元

|为赖账提交虚假证据 溧阳一男子被法院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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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男子向某华 , 讨钱时有个曾用名向某祥 , 赖钱时就否认有个曾用名向某祥 , 且两次都有当地村委开的证明 , 一张说有 , 一张说没有 。近日 , 向某华因为在法庭上提交虚假证据 , 被溧阳法院处以罚款5000元 。作为“帮凶”的当地村委被法院责令具结悔过 。
【|为赖账提交虚假证据 溧阳一男子被法院罚款5000元】原来 , 溧阳法院在审理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向某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 , 原告出具的借条上载明的借款人为向某祥 。向某华坚称自己不是向某祥 , 没有向张某某借过钱 。为证明自己不是向某祥 , 向某华向法院提供了一份溧阳市某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 主要内容为“经查询我村村民向某华在村民活动交往中从未使用过向某祥一名” 。
可原告张某某坚持认为 , 借条上的向某祥就是被告向某华 。承办法官在第一次开庭结束后 , 向公安部门调取向某华的户籍信息 , 未发现向某华有曾用名 ,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
后承办法官在查询关联案件时发现 , 向某华曾经在2016年作为原告 , 向他人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借款 。该案中的借条上 , 出借人的名字为向某祥 , 但当时向某华向法院提供的同一村委出具的证明 , 证明内容为“兹有我村村民向某华 , 曾用名为向某祥” 。
向某华在本案中为否认自己是借款人的事实 , 提供了自己不是向某祥的证明 , 在另案中为证明自己是出借人 , 提供了自己就是向某祥的证明 。也就是说向某华为维护自己的利益 , 先后向法院分别提供了两份相互矛盾的证明 , 提供了虚假的证据 。
在承办法官将这两份证明摆在向某华面前时 , 向某华终于扛不住了 , 向法院承认了自己提供虚假证据的事实 , 并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 请求法院从轻处理 。
据此 , 基于被告向某华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据 , 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 ,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向某华归还原告张某某借款 。同时因被告向某华扰乱了司法秩序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 对其本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 。决定作出后向某华已缴纳了罚款 。
针对该村委会连续出具证明不规范的行为 , 法院责令该村委会具结悔过 。村委会也向法院出具了悔过书 , 保证将在今后加强村委会公章的管理 。
法官表示 ,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对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被明确告知不得提供虚假证据的情况下 , 仍对相关事实提交虚假证据 , 做虚假陈述的 , 法院必将依法予以惩戒 。
(杨文豪 王鹏超 舒翼 图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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