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车辆抵押合同变相倒卖浙A车牌,杭州6人因虚假诉讼获刑

【伪造车辆抵押合同变相倒卖浙A车牌,杭州6人因虚假诉讼获刑】签订假的车辆抵押合同 , 通过法院诉讼和强制执行、司法拍卖 , 变相倒卖浙A车牌赚取差价——杭州淳安县法院日前审结一起非法倒卖车牌案 , 6名被告人因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至7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
2014年3月起 , 杭州市实行小客车“限牌” , 增量指标须通过摇号、竞价取得 , 不得私自转让 。 不过 , 小客车因司法拍卖发生所有权转移的 , 竞拍成功后 , 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买受人可持法院等生物证明文件到交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 不需要摇号或竞价 。 经营车辆抵押借贷公司的甲某经常听名下有浙A车牌的车主说 , 车不值钱 , 车牌倒值好几万 , 于是冒出念头——让有闲置车牌的人假装用车做抵押向他借钱 , 逾期后他去起诉还钱 , 申请强制执行 , 连车带牌一起进行司法拍卖 , 这样车牌可以变现 , 自己赚差价 。 2017年(浙A车牌竞价约4万元) , 甲某派公司员工乙某在二手车市场、车辆修理厂等“放出风声” , 称有办法让浙A车牌变现 , 丙某、丁某等找上了门 。 甲某向他们介绍 , “车牌加上车 , 价值在5万元左右 , 你们给我写5万元的借条 , 再把名下的车辆抵押给我 , 我就可以去打官司 , 申请执行车辆 , 连车带牌一起拍卖变现 。 ”
丙某只有牌照没有车 , 甲某表示 , 自己去买辆二手面包车 , 丙某配合上牌 , “到了法院 , 我们不说没人会知道 , 而且我们就申请调解 , 我拿着法院的调解书去申请强制执行 。 ”
在明知浙A车牌不能私自转让的情况下 , 甲某提供借条和车辆抵押合同 , 乙某负责办理车辆抵押登记 , 丙某、丁某等在借条和抵押合同上签字并配合办理抵押或上牌 , 收到甲某转账的两三万元 。 等“假借条”还款期满 , 甲某立即起诉 , 丙某、丁某等和甲某统一口径 , 谎称借款5万 , 没有利息 , 愿意调解 。 调解生效后甲某申请执行 , 通过司法拍卖将车牌变现 。 1年多时间 , 甲某伙同乙某伪造10起虚假诉讼 , 涉案金额30多万 。
一样的借款额、一样的车辆抵押协议、一样的不收利息 , 都是调解、申请强制执行、车辆拍卖 , 且车辆价值很低 , 抵不上浙A车牌拍卖价——在办理这些民间借贷案时法官产生疑问 , 随后警方介入 , 涉案6人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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