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定序、抽签定房 87户住房困难家庭喜圆“安居梦”( 二 )


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050元以下(含),且连续2年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年度审核的城市低保特困(含特困职工)在保家庭;市区申请人年龄男60周岁(含)、女55周岁(含)以上,非城市低保(特困职工)2年以上无房并符合其他准入条件的家庭(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私有住房、无承租公房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
审核通过进行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按照建筑面积5元/㎡/月标准缴纳租金 。对公租房实物配租进行续租的家庭,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我市将开展续租审核工作 。
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家庭,2020年度市区住房保障资格准入低收入线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确定在2050元(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线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确定在3275元(含)以下,同时财产状况不超过规定标准 。
申购限价房要具备这些条件
首要条件为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275元以下(含),其余按照2018年出台的《扬州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准入分配实施细则》执行 。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保障,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及以上 。其中,男性满32周岁、女性满30周岁的单身人员可按一个家庭单独提出申请;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米及以下;
(三)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并符合民政部门关于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的认定标准;
(四)申请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保障 。
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120平米以内 。1人户家庭限定购买65平米及以下套型,2人-3人户家庭限定购买90平米及以下套型,4人及以上户家庭限定购买120平米及以下套型 。
限价商品住房土地性质为出让,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配售后,其不动产权证将备注“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需符合《扬州市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 。
政策展望
我市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受惠面
近年来,市区基本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近万名住房困难群众圆了“住房梦” 。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与住房改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职能部门的角度,将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住房保障工作“转方向、调结构、补短板”的新要求,结合市情实际,进一步优化“租、售、改、补”四位一体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政策受惠面,在实现城镇中低收入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基础上,重点解决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住房保障问题 。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动住房保障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跨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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