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里面的文创动力是啥公司

王欣辩护人认为,文创动力公司(北京文创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北京市版权局“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的运营公司,拥有娱乐、音乐、图片、影视等海量版权资源库)的笔录说明物证的提取过程不符合法律规定。
  王欣辩护人表示,“文创动力的投资人是版权中心的负责人,这个中心承担了央视、搜狐等一系列网络监测业务,版权联盟的秘书长就是文创动力的投资人”,“现在看来,文创动力不仅受政府委托,也可以受客户委托,也就可能受到快播竞争对手委托。文件显示,乐视网也是文创动力的客户之一”。
【快播案里面的文创动力是啥公司】 转自搜狐快播案开庭再审 处罚书显示系乐视网举报快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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