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咬|( 二 )


南宁市民龙先生:景区负责人直接跟我说 , 这个跟他们没有一点关系 , 他说这个不在景区范围内 , 是在停车场 , 不关他们的事 。
那么事实是否如此呢?采访人员联系到景区负责运营的刘总监 。 他告诉采访人员 , 龙先生虽然在停车场停车 , 并且交了停车费用 , 但是停车场已经有免责声明 , 免责声明里已经写清楚 , 景区停车场仅提供停放车辆 , 只收取停车位占地费用 , 对其它的问题 , 比如车辆的丢失、车辆的损害不负责 , 所以对龙先生被红火蚁咬伤事件 , 他们没有责任 。
南宁市龙门水都景区运营总监刘涛:你在这户外的场地 , 反馈给我怎么处理?(采访人员:咱们找临时停车场的时候 , 是不是要考虑到蚂蚁等这些野生动物因素啊?)如果考虑到这个因素 , 所有的景区都不要开了 。
那么 , 管理方到底应不应该对龙先生的事负责呢?为此 , 采访人员咨询了律师 。
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都娜伊:把自己主要的责任都给免除掉了 , 那他在《侵权责任法》当中 , 不能够只强调自己获取盈利的方面 , 而免除了自己主要进行安保义务的方面 , 那这样的免责也是无效的 。
同时 , 律师还表示 ,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活动或者社会活动的自然人和法人或组织 , 都要尽到一个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证义务 , 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 , 致使他人损害的 , 他人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 龙先生把车开进了景区的临时停车场 , 同时 , 他交了停车费用 , 那就表示他跟景区的临时停车场产生了协议 , 并且完成了协议 。 景区的管理方就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龙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
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都娜伊:野外的停车场所发生蚁蚊、虫蛇这种事情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 , 作为场地的经营者 , 他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 , 比如说喷洒一些药品驱虫、驱蛇 , 或者是设置一些警示的告知牌 , 提醒这些停车的人员注意附近的一些野生动物 , 或者一些虫、蛇、蚊的出现 。
【叮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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