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通过立法和设立监管组织避免百度莆田事件的再次发生

谢邀,个人对超出自己经验之外的问题不敢乱发言。我只说血友病,血友病因为病因比较明确,病症也很明确,止血效果也很明确,所以这些年来 血友之家,我们血友病吧能自己根据经验做一些谱及血友病知识工作。在这方面也有了一部分我们自己总结的判断方法。所以,如果立法,我希望相关机构能多听一听我们这些病人和病人组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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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权给专业协会,重申专业伦理,重建专业自治机制要避免百度莆田事件的再次发生,首先,要放弃各种“一步登天”的幻想,寄望于通过一个立法行为,或者一次短期的社会运动,或一次自上而下的行政介入,就可以短期解决,都是异想天开、一厢情愿的幻想。也可能是这样的幻想太多,早已充斥人间,所以,类似的悲剧,一再上演。需要的是“范式转型”,针对百度与莆田的双重问题,共同的关键词是“专业伦理”丧失——媒体资讯行业的专业伦理与医学服务行业的专业伦理。行政主导——专业服务——消费者 三者的权力结构关系,需要重构。专业伦理是社会中产阶层的专业自治机制。促成专业自治,一方面需要自上而下的行政监督,既施加压力,也要放手,不能用行政监督完全替代了专业自治的空间。目前中国是行政主导一切,管得过死,又管不过来。行政主管对市场的强权介入,是外行人管内行,注定是无能的。好政府都管不了,何况并不太有效的官僚制度。卫生部(现在叫卫人委)不仅从权力上也管不了军队医院,对市场也是管理无能。即使是行政委任的官办医院,又真的值得信任吗?所以重构中国各类”专业自治“,让内行人管内行人,让媒体从业者自治,医学服务从业者自治,确立专业社团的伦理自治职能。让专业从业者对本行业的长远良性发展,承担自己的责任。“资讯服务与广告业务有清晰分割”——这是传统媒体的专业规则,百度不遵守,就是做恶。这样的做恶,纵行多年,正是“专业伦理”从未被重视所致。医疗服务,也没有什么新的规则需求,一些已有几千年传统的医学伦理,已有清晰回答。医师协会不惩治失德医生,就别怪社会对医生行业丧失信任。还权给专业协会,激活传统的国际化专业伦理,让中国的各类专业,获得自治空间。这条路,不容易走,但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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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业既是公众服务,可以市场化运营,但因人命关天,这么重大的信息渠道必须由制度安排内行人士从法理上遏制常人的贪欲膨涨出来作恶,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自主权、健康权、财产权等基本权益。而在这个据称是脑力劳动者聚集得最多的网站只有寥若星辰的区区几人响应该话题,咋令众人乐观得起来? ( 【怎样通过立法和设立监管组织避免百度莆田事件的再次发生】 当他们杀向共产党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当他们杀向犹太人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杀向工会成员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当他们杀向天主教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当他们杀向我时,环顾四周,最后已经没有人为我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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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药,关于百度莆田事件,个人跟进不多,研究较浅,只能简要回答,不妥之处,还望大家指正。 法律修订和机构设置对制度的健康有效运行必不可少,但是这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其实还是人的问题。法律和组织机构这种上层建筑层面的问题,其实质是人的社会关系问题,是人对具体问题中个人的地位,职责,权利义务,价值观等等根本问题的看法,及其与他人关系看法的物质反映。所以,只有在立法者,执法者和法律作用的对象客体都从心底里认同,并且践行的基础上,所有的法律,机构和制度才能够真正的行之有效。套用西方法学家的话语,就是“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一文不值”,换到中国,就是“法律的权威”问题。举例来说,英国没有真正的宪法,也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限定国王的权力,明确首相的职责,甚至连内阁制度也没有明文规定。整个英国政治其实建立在一系列的习惯法基础之上,但是没人否认英国是现行最成功的立宪政体之一。 所以对于当下的中国面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包括医疗i问题,与其动不动搞个什么leaders team,弄个什么司法解释,不如去想一想如何从根本上确立法律的权威来的实在。具体到百度莆田问题上,个人觉得确立法律权威,就必须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个问题不能区别对待。百度和莆田其实都是市场经济的具体参与者,作为具体参与者,要求他们不仅仅是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还应肩负应有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对他们如此的体量来说。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简单的将他们道德绑架。百度是搜索提供商,同时也是广告平台这种宣传媒介提供商,这类似于ccav是电视节目的提供商,也是广告平台的提供商。作为在各自领域都享有近乎垄断地位的平台,他们当然应该在广告准入上比其他类似平台提供商,有这更高的准入评定标准,以与他们社会责任相称。但要注意,这个准入评定标准应该以配合国家相应的行政监管部门为原则,以国家具体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依据,因为他们只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而非管理者,他们更不享有立法者和司法者这样的超市场经济地位。而百度莆田系的广告,就如ccav冬虫夏草的广告一样。百度竞价排序和av竞价选择播出时长和时段的方法一样,从根本上都是一种剥夺消费者接受广告宣传信息选择权的模式。注意,我在这里并没有黑av和冬虫夏草,尽管是几乎尽人皆知的骗局,但是虫草还是小心翼翼的游离于政策红线之外,而av从目前来看也不存在准入不严格的问题。那么到重点了,百度莆田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家这次摊上事儿的军队医院和他这次推销的医疗卫生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卫生部门如何界定,如何监管,百度应该如何配合,如何准入,才会符合法律要求和它的社会责任相称。而不管是政府,公众还是司法部门,对于这件问题事实的认定,量刑量罚,评定,能否与对待av虫草一样?这恐怕是法律参与各方需要理性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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