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含农药饵料毒死国家保护野生鸟类 江西一农田看守员获刑3年

高新区法院
近日 , 南昌高新区法院宣判了一起投放危险物质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 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三年 , 并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7000元 。 据悉 , 该案是江西全省因投毒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 。
案件介绍
据了解 , 被告人谭某系程家池农田的看守人员 , 其用农药呋喃丹拌谷物作为饵料投放在农田里 , 用于毒野鸭子食用 。 之后毒死了大量的“国家三有”保护野生鸟类和家养鸭子 。 案发后 , 公安机关将谭某抓获归案 。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 , 被告人谭某在农田里投放毒害性物质 , 危害公共安全 , 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 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 谭某的犯罪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公益诉讼请求有事实依据 , 于法有据 , 对其侵害的生态资源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谭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
投放含农药饵料毒死国家保护野生鸟类 江西一农田看守员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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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开庭现场)
【投放含农药饵料毒死国家保护野生鸟类 江西一农田看守员获刑3年】该案的成功宣判 , 是我国设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以来的又一生动司法实践 , 对进一步保护公共利益、发挥司法的惩治教育作用以及避免“公地悲剧”再次发生等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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