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公厕产下男婴后丢弃,被判故意杀人罪!缓刑期间仍拒绝抚养,法院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8月13日下午 , 在绍兴市民政局的申请下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针对马某丢弃自己孩子事件作出另一项判决 , 撤销马某的监护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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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母亲狠心弃子
发现时孩子已生命垂危
2019年6月13日凌晨5时许 , 在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一村中 , 几声孩子的啼哭声引起了过路村民袁某的注意 。 循着哭声 , 袁某发现路边垃圾临时堆放场内 , 在一堆废弃的红砖中 , 有一个被红色雨衣遮盖的男婴 。
袁某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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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发现弃婴现场)
警方到达后 , 发现被遗弃的婴儿满身是血、四肢冰凉、生命垂危 。 经医生诊断:因刚出生便多次遭受重创 , 导致新生儿患上寒冷损伤综合征、新生儿颅内出血、新生儿脑室扩张等十余项病症 。
2019年6月14日 , 当地公安机关在对该村周围的监控进行查看后 , 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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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地垃圾临时堆放点)
“我真的不想要这个孩子”
她偷偷到公厕独自产下男婴
“我真的不想要这个孩子! ”22岁的马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反复这样强调 , “我怕我男朋友会知道 , 如果没有这孩子对谁都好……”
原来 , 马某有一同居男友许某 , 还育有一子 。 2018年下旬 , 马某与其他男子发生关系并怀孕 , 但因经济拮据一直未结束妊娠 , 始终假借身体发胖为由隐瞒着许某 。
案发当日 , 马某自觉临产在即 , 便在凌晨偷偷骑电瓶车到村中公厕独自产下男婴 。
事后怕被人发现 , 凌晨4点 , 马某将满身是血的婴儿丢弃在临时垃圾场 , 还特意用雨衣和废砖头遮盖后才匆匆逃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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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地公厕)
二审改判 , 收监执行!
2019年6月14日10时许 , 马某被抓获归案 。 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四年六个月 。
因其认罪悔罪态度差 , 且始终拒绝抚养被害人 , 检察机关提起抗诉 。 绍兴中院经审理依法撤销对马某的缓刑 , 对其收监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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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年7月8日 , 绍兴中院向被告人马某送达了二审判决书 。
民政局:申请撤销马某监护人资格
2019年7月14日 , 马某产下的男婴经过治疗终于脱离生命危险 , 由绍兴市民政局指定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对其实施临时救助 , 并由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委托绍兴市儿童福利院代为临时养育 。
民政局认为 , 马某不履行监护职责 , 其犯罪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被害男婴的生命、健康权 。 于是向越城区法院申请撤销马某为被害男婴监护人资格 , 并指定越城区民政局为监护人。 越城区检察院支持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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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越城法院审理认为:马某生育男婴后便将其赤身裸体丢弃在露天垃圾场 , 在医院救治男婴过程中未支付任何费用和进行过照料 , 且在刑事处理阶段仍表示拒绝抚养 , 被判决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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