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朋友圈骂人,被判朋友圈公开道歉10天,不屏蔽任何人的那种
如果在微信朋友圈骂人
会有怎样的结果?
昨天 , 一个话题引发网友热议
文章图片
啥情况?
近日 , 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三溪法庭依法宣判一起侵害名誉权纠纷 。
案件 · 回顾
为泄愤发布侮辱诽谤性语言
因为业务发展需要 , 张某将公司的洗车精洗美容业务承包给李某 , 后双方在合作中出现了矛盾 。
2019年6月16日-17日 , 为了泄愤 , 李某相继在自己朋友圈发布了对张某涉及侮辱性、诽谤性语言 , 其中一条还贴出了张某的照片 。
据悉 , 李某发布的朋友圈对微信号内所有好友公开发布的 , 发布该朋友圈时他的好友人数有七百人左右 。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被告上法庭
张某发现后 , 认为李某的行为有损自己的名誉和人格尊严 , 遂于2020年1月13日将他起诉至法院 , 要求删除发布的侵犯名誉信息 , 并在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
法院判决
近日 , 法院经审理 , 判决李某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 公开发布微信朋友圈向张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发布的道歉内容至少保留十日 。
公开道歉
2020年8月7日 , 李某在朋友圈发布道歉消息 。
文章图片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 ,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 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辱骂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 , 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 , 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 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言论自由并非绝对的自由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 在网上发布言论也要注意谨言慎行 , 切勿因一时气愤 , 发表不当甚至侵害他人权益的言论 。
网友评论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网络不是法外地 ,
一定要谨言慎行呀!
【男子在朋友圈骂人,被判朋友圈公开道歉10天,不屏蔽任何人的那种】来源:江苏新闻综合自 瓯海法院 新浪微博
推荐阅读
- 手机■遇“纠纷”自己报警被识破 男子假卖手机骗60多万
- 浙江临海男子勇救儿童:“我60岁了,牺牲都没关系”
- 伪造父亲脑瘤在“水滴筹”骗取捐款男子获刑11个月
- 『男子』愤然跳河...... 男子酒后跟女友吵架
- 男子犯下命案逃亡途中意外昏迷17年后苏醒被捕归案
- 山西刑满释放男子网罗狱友暴力敲诈勒索等最终获刑25年
- 山西警方破获“11·30”杀妻藏尸案:男子杀妻埋尸又报警
- 持刀劫持救护车并威胁出诊医生张家口一男子被抓获
- 朋友圈直播酒驾全过程?警方:当事人涉嫌酒驾接受调查
- 两男子由俄向国内走私海参被绥芬河移民管理警察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