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举办5天后,新娘竟与前男友领了证!更狗血的是…

42岁的王某与前妻离婚
随后与29岁的女友乔某举办婚礼
不过 , 乔某又离奇地在5天后
与他人领了结婚证
婚礼举办5天后,新娘竟与前男友领了证!更狗血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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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恋期间
王某为乔某花费了不少钱财
心有不甘的他
向福建泉州石狮法院起诉
……
婚礼举办5天后,新娘竟与前男友领了证!更狗血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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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完婚礼
“妻子”和别人去领结婚证
2016年 , 王某与乔某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 , 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 王某早在2011年已经登记结婚 , 乔某称她已经离异 。 两人热恋期间 , 王某经常给乔某发“520”红包 , 还时常给她买东西 。 为了和乔某在一起 , 王某回到老家江西与妻子协议离婚 , 经过两次起诉 , 2017年8月份 , 法院判决离婚 。
随后 , 王某与乔某生活在一起 。 2018年2月23日两人举办民俗婚礼 。 举办婚礼后 , 王某多次劝说乔某领取结婚证但都被拒绝 。 其间 , 乔某还陆续向王某索要钱财 。
【婚礼举办5天后,新娘竟与前男友领了证!更狗血的是…】2018年8月 , 王某经查问得知 , 乔某在2018年2月28日与盛某领取了结婚证 。 王某称 , 恋爱期间他一共为乔某花费了28万元 。 今年8月份 , 王某一纸诉状将乔某告上法庭 , 请求法院判令乔某退还各项钱款18万元 。
法院判决
女方应退还6.8万元赠款
庭审期间 , 乔某辩称 , 她与王某举办婚礼是被逼迫的 , 自己并没有借婚恋索取财物 。 在认识王某之前 , 她与前男友生了一个孩子 , 但未登记结婚 , 因为要解决孩子的上学问题才会领证 。
石狮法院经审理认为
王某要求乔某返还恋爱期间支付的钱财
实际是对赠与行为的撤销
案由应确定为赠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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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离婚前和乔某交往并赠送钱财是自愿行为 , 关于返还这期间钱款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 不予支持 。 王某在离婚后 , 出于结婚目的向乔某支出的三笔大额微信转账共计3.7万元应认定为赠与 , 但因这期间乔某怀孕后流产需要休养 , 酌情判令乔某退还部分款项 。 举行婚礼后 , 王某出于和乔某共同生活的目的 , 向乔某转账4万余元 , 认定为王某向乔某的赠与 , 现王某请求退还 , 予以支持 。 由此 , 依法判决乔某向王某退还6.8万余元 。
法官说法
恋爱期间 , 出于热恋或者共同生活、步入婚姻等因素考虑 , 双方之间可能产生较多的经济往来 , 恋人间的赠与 , 如小额物品或钱财 , 一般都不能要求退还 , 但若是出于希望与对方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赠送的大额钱款 , 可以认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彩礼范畴 , 即一方在赠送财物过程中暗含希望与对方缔结婚姻的心愿 , 在双方未能缔结婚姻的情况下 , 视为赠与合同附带的义务未实现 , 赠与方可撤销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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