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只■时任政府领导:可能拖错了 合法油船被偷走并毁坏,警方不立案
盐城市建湖县的岳先生向采访人员反映 , 2019年10月26号 , 他的一艘油船被人偷走并毁坏 , 船上财物也遭到变卖 。 事发后 , 岳先生第一时间报了警 , 警方以故意损坏财物受理了案件 , 并委托物价部门评估了岳先生的财产损失 。 可让人意外的是 , 快一年过去了 , 警方一直不予立案 , 还收回了给物价部门的估价委托书 。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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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船无故丢失 发现时已经被拆解】
岳先生告诉采访人员 , 被盗的水泥船用于成品油经营 , 可装载货物120吨 , 手续齐全 , 事发前一直停放在建湖县神台河南岸 。 2019年10月26号晚上8点多 , 帮他照应船只的当地居民夏咸俊突然发现 , 船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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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咸俊说 , 事发当晚7点多 , 他还看到油船拴在河南岸 。 没想到 , 自己跑步回来时 , 船竟然就没了 。 当时身处外地 , 岳先生让弟弟岳金林先报了警 , 自己连夜赶回建湖 。
当时 , 近湖派出所让岳先生先自己寻找 , 等到有案发现场的时候 , 再打电话给近湖镇派出所 。 10月27号上午的时候9点多钟左右 , 岳先生发现了案发现场 。
在建湖县经济开发区南华村西塘河边 , 岳先生找到了自己的油船 。 此时 , 船只已经被拆解了 。
岳先生告诉采访人员 , 当时公安相关专业人员去拍照、摄像 , 派出所也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了当时的情况以及案发现场的情景 。 之后 , 这个事情由郑立宏警官交给了办刑事案件的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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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损坏财物 警方一直不立案】
岳先生告诉采访人员 , 自己买船花了20万元左右 , 船上配有加油机、油罐以及相关生活设施 , 还有铁、铜、铝、不锈钢和柏油等物品 。 经过调查 , 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周某 。
周某承认 , 确实是自己把岳先生的船从神台河开走 , 把船上值钱的东西都卖掉了 , 剩下的船体拆解了 。
岳先生告诉采访人员 , 当时派出所表示这个船被偷是事实 , 故意毁坏财产财物也是事实 , 他们立案受理 , 马上通过物价部门作价 , 给岳先生一个完整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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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先生没有想到 , 警方虽然受理了此案 , 却迟迟不立案抓人 , 还撤回了给物价部门的委托书 。
岳先生询问得知 , 物价部门的估价是十几万元 。
这个时候 , 派出所告诉岳先生 , 要进一步地帮你协调调解 。
岳先生质疑:这是明摆着的刑事案件 , 属盗窃案 , 还能调解?
派出所又说 , 这件事还要再研究一下 。
岳先生:事情已经拖了快一年了 。 岳先生查询相关法律发现 , 根据规定 , 刑事案件在六个月之内就要有结果了 。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 , 盗窃他人财物达到2000元的 , 已经构成刑事案件 , 而损坏公私财物 , 数额达到5000元也构成刑事案件 , 按照建湖县物价部门的初步估价 , 周某的行为已经早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 那么 , 建湖县近湖派出所为什么迟迟不立案 , 而要采取调解的方式去处理?另外 , 警方已经委托物价部门评估岳先生的财产损失 , 为什么又突然撤回委托书呢?
【损失初步估价十几万 警方却突然撤回作价委托书】
在建湖县价格认证中心 , 采访人员找到了全程参与岳先生被损坏船只价格认定的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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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工作人员表示 , 根据岳先生提供给警方的物品清单以及他们在现场调查的情况 , 警方委托他们作价的 , 主要就是这几样东西:废铁、铁皮子、废铜、废铝 。 这四样东西的估价就有十几万元了 。
建湖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小组陈昌民说 , 当时谈好了就是这四样东西 , 估出价格后给到派出所 。 在此之前 , 派出所给了委托书 。
【警方称是政府行为 时任开发区副主任:可能拖错了】
那么 , 近湖派出所为什么撤回作价委托书 , 而且迟迟不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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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近湖派出所的这位负责人表示 , 周某将岳先生的船开走并拆解 , 实际上是建湖县开发区授意的 , 并非个人行为 , 因此并不构成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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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近湖派出所所长钟文华说 , 既然是政府行为 , 那就不叫偷;接下来可以去找开发区政府 。
那么 , 建湖县经济开发区究竟有没有让周某去拖船毁船呢?采访人员联系到了事发当时任建湖县经济开发区副主任的谷兴春 。
【船只■时任政府领导:可能拖错了 合法油船被偷走并毁坏,警方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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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兴春说 , 自己已经离开开发区了 , 调到其他乡镇了 , 当初的确是自己牵头做开发区的清理船舶工作 。 至于岳先生的船只 , 有可能是因为当时是晚上 , 拆船的队伍拖错了……
法律界人士认为 , 从目前的情况看 , 嫌疑人周某开走并破坏岳先生的船 , 已经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 如果此事真是建湖县开发区在背后授意 , 相关单位和人员也涉嫌违法 。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恩雅认为 , 船主具有合法资质的船舶 , 无故丢失且被第三方予以破坏 , 这个从《刑法》来说是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的 。 如果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和该船只的丢失具有关联性的话 , 那么政府部门需要对行为的合法性予以证明 。 如果不能证明他行政行为合法的话 , 那么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 如果不是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 , 而是其内部的相关人员参与其中的话 , 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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