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被指控与情人合谋杀人焚尸 “杀妻灭子案”本周将再审( 三 )


2015年5月 , 王万琼律师介入该案 , 通过会见、阅卷、现场走访 , 她坚信这是一起冤假错案 , 并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详实的申诉意见书 。
9月21日 , 王万琼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这是一起没有尸体的特殊案件 , 原审判决中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事实 , 除了被告人矛盾重重的供述 , 无其他任何证据印证 , 且有证据证明李玉前无作案时间、无作案动机 。
王万琼说 , 该案的主要证据为李玉前与孟某红的口供 , 二人口供不仅矛盾重重 , 而且与其他证人证言不相吻合 , 其合法性与真实性存疑 。 “分尸用的什么工具 , 具体什么时间运输的尸体 , 两人供述都不一致 。 ”
从王万琼提供的材料 , 可以看到这起案件的几个疑云:被害人谢初明死因不清;李玉前与孟某红合谋时间、方式不清;分尸所用工具不清;抛尸所用工具来源不清;抛尸具体时间不清 。
比如 , 原判认定李玉前的作案时间是2001年3月20日凌晨3时许 。 这一时间仅有李玉前的供述 , 再无其他任何证据 , 而李玉前有九次内容不一致的供述 , 其中前四份与后五份差异巨大 。
“最后认定的唯一一件凶器是李玉前家中的菜刀 , 但该菜刀上却没有检查出血迹 。 ”王万琼说 , 此前委托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就公诉机关起诉证据中的血迹证据进行鉴定 , 分析认为:该些血迹应为谢初明生前开放性伤口的活动性出血 , 即谢初明极有可能是大出血死亡 。 “但李玉前前五次供述的捂死还是后四次供述的掐死 , 不可能在生前造成这样的大出血 。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潘俊文 蓝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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