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放高利贷近600万元 判刑6年半罚20万元

|村支书放高利贷近600万元 判刑6年半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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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起涉恶案件中的五名被告人受审昨日上午 , 淮安市洪泽区法院对3起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一审宣判 , 三起涉恶案件中李某等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这三起涉恶案件中的14名被告人均对外放高利贷 , 然后纠集同伙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讨债 , 涉及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罪名 , 其中一起涉恶案件的被告人李某身份很特殊:曾担任淮安市洪泽区玉河村党总支副书记、书记 , 法院查明 , 他高利放贷金额近六百万元 。
通讯员 鲁海军 刘静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朱鼎兆
案件1>>
村支书放高利贷近600万元
以李某为首的恶势力自形成以来 , 为非作恶 , 欺压百姓 , 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经济秩序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这是洪泽区法院对李某涉恶案件审理时所作出的评价 , 因为李某不但对外放高利贷 , 还插手他人工程 。
2010年以来 , 李某在洪泽经营江苏润洪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托馥咖啡店、淮安双湖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及担任该区玉河村党总支部副书记、书记期间 , 为获取非法利益 , 长期从事高利放贷等违法活动 , 高利放贷金额近六百万元 。 2014年至2016年期间 , 李某雇用被告人于某、陈某、穆某等人员 , 多次采取恐吓、强拿硬要等方式向被害人及被害单位讨要高利贷债务 , 并插手他人工程 , 殴打他人 , 形成以李某为纠集者 , 于某、陈某、穆某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
最终 , 该恶势力团伙成员李某因犯寻衅滋事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于某犯寻衅滋事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陈某犯寻衅滋事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穆某犯寻衅滋事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
案件2>>
在被害人小区摆花圈暴力讨债
2015年以来 , 孔某为获取非法利益 , 利用其经营的淮安联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对外发放高利贷 , 并长期雇用、纠集无业人员被告人李某、赵某、孔某某、费某等人负责放贷、讨债等活动 , 形成以孔某为首 , 其他上述人员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 。 2015年至2017年期间 , 该组织累计发放高利贷高达数百万元 , 并在实施讨债过程中 , 采用滞留、锁门、摆放花圈等方式向被害人讨要债务 , 并对被害人家人滋扰讨债 , 手段涉及喷漆、言语威胁、辱骂、私自开锁、堵门锁、推搡等 , 甚至到被害人住处及所在单位 , 采取言语威胁、揭露隐私等方式讨债 。
法院经审理后 , 以孔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十万元;以赵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以李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以费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孔某某犯寻衅滋事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
案件3>>
让受害人在洪泽湖游泳、滚沙子
2016年以来 , 成某在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办事处天水百合园小区16号楼沿街门面成立“洪泽诚信投资有限公司” , 先后纠集了陈某、李某、董某、周某和楚某(另案处理)等社会闲散人员形成固定犯罪团伙 , 长期从事高利放贷违法活动 。 该组织多次通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手段讨要债务 , 在实施讨债过程中 , 该团伙采用殴打 , 辱骂 , 罚跪 , 到洪泽湖游泳、滚沙子 , 非法拘禁 , 跟随 , 上门滋扰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村支书放高利贷近600万元 判刑6年半罚20万元】法院最终以成某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以陈某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以李某犯非法拘禁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以董某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以周某犯非法拘禁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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